說 明:
一、註冊繳費單:
(一) 繳費方式:
(二) 查詢繳費金額或列印繳費單時間:
(三) 繳費期限:至114/9/12止。(需報到之新生,請依教務處規定之報到註冊截止時間前完成繳費)
(四) 配合行政院「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欲申請軍公教子女補助或其他政府補助者,請務必先至:https://reurl.cc/EVk5Mv 填寫表單更改繳費單後再行繳費。(政府補助僅能擇一申請不得重復) 依教育部來函,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倘如學生重複申請而未能依限將補助金額繳回學校,學校得以該學生次一學期之減免金額抵銷。
(五) 114/8/14上午9:00起開放網路註冊查詢網址:https://www.ais.tku.edu.tw/stureg/ 【※ 繳款紀錄須3個工作天始查詢】。註冊相關注意事項請至教務處網頁「最新消息」查詢。
二、學雜費尚未補繳者,請持補繳單至出納組【淡水校園B304室、蘭陽校園CL517室】繳費始完成註冊作業,若無補繳單,請先至財務處G401室補單。註冊相關注意事項請至教務處網頁「最新消息」查詢。
三、加退選後補繳及退費事宜:註冊繳費單係暫繳費用,俟開學加退選截止日後1個月,請留意系所公告通知,再辦理差額補繳或退費;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延修生,若補修學分數達10學分(含)以上,則必須補繳原系所全額學雜費差額。依「淡江大學學生選課規則」第十五條第五款「學生退選課程,如已逾全學期上課達三分之一時(114/10/27),其依規定應繳交之學分費不予退還。」
四、舊生欲辦理休、退學及113(2)已畢業者或入學資格不符之新生,請勿繳費。
五、學雜費收費標準、學生休、退學退費標準,公告於「財務處網頁/學雜費業務」(查詢網址:https://www.finance.tku.edu.tw/main.php)。
六、學雜費業務承辦人:郭芸辰 分機:2067。
財務長 林谷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