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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臺教文(六)字第1142504368號
    二、
    教育部修正第115002A號通告,內容如下:
      「有關教學人員資格之德語能力所列B2程度係屬誤植,現更正為B1程度。

    三、修正後通告業刊載於 https://lmit.edu.tw/sc/world_detail_edu/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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