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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一、依臺北市藝文推廣處113730日北市藝文推廣字第11360039311號函

    (詳附件1)辦理。

    二、該處為推動藝術創作與發展,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創作及分享,提供場館

    空間資源作為藝術展出的平臺,並激盪出藝術家與場域間的多元性,爰規劃

    辦理旨揭計畫,歡迎從事相關藝術工作者提出申請。

    三、本計畫送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3830日止,相關規定詳如附件2,另可

    參照該處網站(https://www.tapo.gov.taipei/最新消息/114年藝術家駐館

    展覽計畫申請簡章公告)。

    四、該處藝術家駐館展覽計畫申請等相關事宜,請洽業務承辦梁小姐,

    聯絡電話:(02)2577-5931分機349

     

     

    文錙藝術中心主任  張 炳 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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