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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額:

    ()以學院為單位,依各學院人數比例分配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各學院學生人數為基 準)。學院人數未達 2,000 人以 1 名計,2,000 人以上之學院,以 2,0001 比例分配(採四捨五入)。

    ()113 學年度各學院分配名額如下:文學院 1 名、理學院 1 名、工學院 3 名、商管學院4 名、外國語文學院 2 名、國際事務學院 1 名、教育學院 1 名、AI 創智學院 1 名、精準健康學院 1 名,共計 15 位名額。

    二、遴選標準:本校 112 學年度第 12 學期學業成績均需 75 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附 成績證明)、在學期間未受懲處(學務系統申請操行證明);並具有下列優 良事蹟之一者:

    ()研究學術,具有創見者。

    ()辦理愛國愛校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擔任社團負責人,推展社團活動,有具體優良事蹟者。 ()熱心公益,推展社會服務工作,有具體優良事實者。

    三、遴選方式:

    ()由各系、所導師、教官等推薦優秀學生,於 1139 26 日(四)前將推薦表送系 主任(所長)初審後,轉各院院長複審。

    ()各學院複審後,於 11310 3 日(四)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資料逕送學務處生活輔 導組彙辦另請系助理以 Te ams 傳送推薦學生本人數位生活照乙張及推薦表電子檔 給業務聯絡人辛淑儀組員,俾便製作表揚簡報)。

    四、獎勵方式:獲選之優秀青年頒發獎金新臺幣 2,000 元、獎牌乙面及記大功乙次。

    五、表揚時間:規劃於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班代表座談會(11 14 日)中公開表揚。

    六、「優秀青年推薦表」如附表 1

    七、本案業務聯絡人:生活輔導組辛淑儀組員,分機:2941。E-mail132788@o365.t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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