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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121日臺教文()字第1152500105號函、捷克經濟文化辦事處1141251829-2號函及駐捷克代表處11516日捷克字第11542200030號函辦理。

    二、本校有意申請者請於11523()中午12時前依簡章第七點備妥申請文件正本一式三份交至國際處,並掃描成一個PDF檔寄至承辦人信箱(交流組徐浩程:607194@o365.tku.edu.tw ),俾便本處彙整。紙本及電子檔皆須依簡章第七點排序,逾期或文件有誤恕不受理。請勿逕行將文件寄至教育部。

    三、本案承辦人:交流組徐浩程,分機3669

    四、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SDG8(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SDG17(夥伴關係)連結。

     

    國際長 葉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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