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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一、本處111年8月29日以OA函頒旨揭辦法諒達。

    二、檢附修正後旨揭辦法之附件,惠請抽換。

    三、本業務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1:消除貧窮及SDG4:優質教育連結。

    四、本案承辦人:吳孟香組員,分機2263。

     
    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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