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處111年8月29日以OA函頒旨揭辦法諒達。
二、檢附修正後旨揭辦法之附件,惠請抽換。
三、本業務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1:消除貧窮及SDG4:優質教育連結。
四、本案承辦人:吳孟香組員,分機2263。
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