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3年9月10日科會科字第1130064498號函及113年10月21日科會科字第1130073142號函辦理,詳附件1、2。
二、申請資格:預計於114年2月或9月註冊入學就讀之博士班一年級新生。
三、請領資格:申請後若獲得獎勵資格,須於114年取得博士班入學資格並註冊入學就讀,獎學金由學校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請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
(一)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
(二)以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
(三)錄取後辧理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者。
(四)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四、本校名額:未定。
五、申請時間:113年10月1日至113年11月15日止。
六、獎學金試辦方案中、英文版內容詳附件3、4,亦已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申請者應於申請期間內自行至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網站完成線上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