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113年9月4日新北淡古教字第1133463083號函
(詳附件)辦理。
二、旨揭展覽申請徵件時間、檔期及空間說明如下:
(一)受理申請時間:113年9月3日至10月3日止。
(二)受理申請檔期:114年3月至10月,每檔檔期以1至2個月為原則。
(三)受理申請場地:滬水一方藝文空間(251014新北市淡水區觀海路91號5樓)。
(四)詳細資訊及申請表格請至該館官網公告頁面下載使用
(https://www.tshs.ntpc.gov.tw/xceventsnews/cont?xsmsid=
0G252620780150430418&sid=0O246600341903139916)。
文錙藝術中心主任 張 炳 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