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学年度第1学期学业成绩进步奖__个人精进

  • 2017-09-19
  • Admin Admin

说明:
一、为鼓励学业成绩显着进步之大学部学生,提升其学习意愿与动机,特订定本方案。
二、申请资格:
()本校修读学士学位二、三、四年级在学学生,且前二学期就读本校者。
()比较前二学期学业成绩,前学期学业成绩较前前学期学业成绩进步者,以教务处正式成绩单为凭。
()出国留学学生(或校际交换生)若因国外成绩无法计算学期成绩进步幅度,则无法申请。可于回国后第二学期凭回国后第一学期及出国前一学期成绩申请。
()申请人前二学期每学期修习学分数,扣除零学分或无分数的科目(例如抵免学分、大学学习课程、服务学习课程、社团实作、军训、护理、体育等),不得低于15分。
()同一申请者,若欲申请第二、第三、第四等多次进步奖学金,则须持续进步。
()本方案不适用于休退学生、延修生、研究生,校内转学生/系生请于申请表内相关字段填写转学前学号。
()本奖学金不受其他奖学金得奖之限制。
三、申请表单:敬请转知学生于106() 22:00前完成google表填写并提交,google 表单网址https://goo.gl/HNwVYY 
四、获奖公告:获奖名单预计于1020()公布在学生学习发展组网页、觉生综合大楼四楼公布栏、兰阳校园行政大楼公布栏。
五、检附个人学习进步奖励方案。
六、详细活动办法请参阅学生学习发展组网站 (网址:http://sls.tku.edu.tw)
七、业务联络人:学生学习发展组,邱秋云小姐(分机3531)
 
  长  潘 慧 玲
 
 
(请参阅附加档案: 附件_淡江大学106(1)学业成绩进步奖方案__个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