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大三出國登記作業( 11/13起開始登記)
一、開放登記:106年11月13日(一)上午10點起;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止上午時段:10:00~12:00;下午時段:14:00~16:00(其他時間恕不受理)
二、登記地點:請備妥下列紙本文件,繳交至CL312辦公室_國際事務業務游慶怡
三、出國登記作業必備文件:
(一)大三出國留學學校登記報名表(附件1):請至蘭陽校園網站點選右列大三出國圖示,左方「全大三出國」→「表單、法規及檔案」。
(二)大三出國登記家長同意書(附件2):請至蘭陽校園網站點選右列大三出國圖示,左方「全大三出國」→「表單、法規及檔案」。
(三)大三出國輔導通報系統通報頁面(附件3):請至蘭陽校園網站大三出國輔導通報系統填寫→登入之後填寫資料(基本資料/語言考試狀況/學校登記申請)。
(四)英檢成績單:繳交托福或雅思成績單影本(須查驗正本),或網路查詢版(須有完整個人資料或照片)。
(五)護照影本
四、登記作業注意事項:
(一)同學大三出國應赴指定之本校姊妹校學校就讀。
(二)同學應於大二上學期結束前取得申請作業所需之英語檢定成績,以便進行國外學校之申請作業。
(三)各指定之本校姊妹校之可申請名額,依院系公告辦理(詳附件4)。大三出國留學學生依名額進行選校,經登記確認後,進行留學學校申請程序。
(四)學生應備上列出國登記作業必備文件,向國際事務業務承辦人辦理登記事宜。每人限登記一所學校,除特殊狀況外,登記後不得任意更改,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
(五)自公告開始登記日起,每週(週一至週五中午十二時止)統計各校之登記人數。當週登記人數若未逾該校可登記人數上限,所有符合資格要求的同學均予錄取,並於次週繼續接受登記;登記人數若超過各該校可登記人數上限,即停止登記,並就當週所有登記同學進行甄選,錄取人數以符合上限為原則。
(六)登記額滿之甄選標準,以同學之英語檢定成績(百分之四十)、在校成績(百分之三十五)、學習歷程完整性(百分之二十五)等資料,依比例由學院院長評定之。經甄選而未錄取之同學,應即刻選擇登記其他學校。
(七)每週登記錄取之同學,由國際事務業務承辦人於次週一公告,作為登記成功之依據。
五、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國際事務業務_游慶怡(CL312辦公室;校內分機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