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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一、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三重郵局114年9月5日重營字第1141800191號函辦理。
     二、請各單位協助推廣宣導,避免遭不法集團利用,確保金融安全,並請特別提醒外籍人士。
       (一)個人帳戶資料應妥善保管,不得交付他人使用。
       (二)切勿將帳戶或金融工具出租、出借或販售,以免觸法。
     三、來函及多語系防詐宣導資料,請詳附件。
     四、本項業務與SDG8連結: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
     五、業務承辦人:管理企劃組黃詩萍,分機2238。
     
     
    人資長 張 正 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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