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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5年6月5日臺教高(一)字第1152201444號函辦理(詳附件1)。

    二、檢附教育部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作業要點及申請表一份(詳附件2)。

    三、本案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王郡鴻學輔創新人員,分機:2946。

    四、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連結。

     

    備註:請於相關附件於資料下載專區(Onedrive:附件下載)

     

    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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