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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請資格:

    國內外大學人類學相關系所碩士班撰寫碩士論文之研究生,得申請本獎助,並須符合「中央研究院奬助學金支給要點」之資格規定。

     

    二、獎助期限:

    每年度 12 月起至隔年 7 月止,共計8個月。

     

    三、申請辦法:

    (一)申請者檢附申請表、成績單、一封指導教授推薦函。

    (二)每年8月公告至915日前提出申請。【上述寄送資料「一式兩份」】

    四、審核程序與名額:

    (一)申請者之審查由本所學發會推薦審查人審查之,通過審查者得為本所訪問學員。

    (二)碩士班研究生原則上獎助兩名,學發會將視當年度員額及經費狀況,得酌情增加獎助名額。

    (三)以上獲得獎助者,於本所訪問期間,得接受本所安排指導教授。

    五、待遇:

    每月獎助新台幣 15,000元。

    六、義務:

    (一)獲獎助者須於補助期間結束後六個月內,於本所做一公開報告。

    (二)獲獎助者於論文完成時,應檢送二份碩士論文送本所。

     

    注意事項申請者若同時申請或已獲其他單位獎助者,請務必註明。

     

    申請資料請以「掛號」寄至下面地址:

    台北巿115201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 中央研究院民族所

    副所長助理林音秀小姐收(請註明「申請碩士班論文寫作獎助」)

               聯絡電話:(02)2652-3484

               E-mailworld66@as.edu.tw

    民族所官網:https://www.io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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